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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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公司2021年度公开信息

浙江物产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,是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,是一家集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为一体的汽车安全气囊用产气药供应商,公司被认定为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、“省级研发中心”。

 

公司隶属于浙江省属大型国有企业——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,为其泛民爆领域高端制造序列,公司具备点火具和产气药进出口资格,并开展相关代理业务。公司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,主体工房的危险等级为1.2级,生产操作均实现人机隔离。

 

公司推行IATF16949:2016质量体系,以顾客为核心,以科学的管理、优质的服务为保证,以用户的满意和期望为追求,以实现企业与员工、供应商、顾客共同成长为己任,力争成为国内产气药行业的第一选择。

 

一、年度报告情况

 

(一)主要会计指标

 

1.根据审计报告,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公司资产总额7143.85万元,负债总额8788.78万元,所有者权益-1644.93万元。

 

2021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3.55万元,营业成本1200.66万元,销售费用77.15万元,管理费用696.45万元,研发费用150.12万元,财务费用324.14万元,投资收益0万元,营业利润58.80万元,重大营业外收支1.41万元,利润总额60.21万元,净利润60.21万元,营业利润率11.23%,净资产收益率-3.66%,已交税费总额32.22万元。

 

2.年初制定的预算执行情况如下:

 

 

2021年预算数

2021年实际数

完成率

营业收入

3000

2523.55

84.12%

营业成本费用

2947

2469.66

83.80%

利润总额

50

60.21

120.42%

资产总额

8201.30

7143.85

87.11%

所有者权益

-1638.70

-1644.93

100.38%

 

(二)审计报告摘要

 

1.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。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,这种责任包括:一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,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;二是设计、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,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。

 

2.注册会计师的责任。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。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、适当的,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。

 

3.审计意见。报告认为,汽车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,公允反映了汽车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。

 

(三)关联交易情况

 

我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如下:关联方采购商品(接受劳务)7.01万元,关联方利息支出323.64万元,关联方往来款8514万元(其中:其他应收款4万元,其他应付款8150万元)。

 

二、“三重一大”情况

 

(一)重大决策

 

2021年,汽车公司召开支委会12次、总经理办公会16次,审议通过20个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。

 

(二)重大人事任免

 

2021年,副总经理韩华同志不再兼任商务物流部经理,梅良晓副总经理调离汽车公司,朱彩虹同志任副总经理,张洁升同志任总工程师。

 

(三)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

 

无。

 

(四)大额资金调度及使用情况

 

无。

 

三、社会责任履行情况

 

(一)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劳动用工制度落实情况

 

截至2021年底,汽车公司在册职工32人,均签订劳动合同,严格执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。2021年共招聘入职4人,其中应届毕业生2人。2021年培育副高级职称3人,中级职称3人,初级职称8人,技师1人,中级工2人。

 

(二)职工劳动、安全、卫生保护和环境保护情况

 

汽车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、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,严格遵守安全生产、消防、环保、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,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,员工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,公司强化特种设备管理,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。在项目建设时期严格按照“三同时”的要求,职业病防护设施、环保设施、消防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,安全设施投资纳入了建设项目概算。目前生产线每三年进行安全现状评价,每年进行消防设施、防雷装置、职业危害因素检测,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均无违法违章等不良记录。   

 

2021年,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,未发生安全生产、环境污染事故,未发生疫情传播事件,实现了“三无一优”的安全目标。

 

四、国家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

 

无。

 

五、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

 

无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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